mp3格式的音樂檔,相較於wmv格式,除了被冠上"盜版"的臭名之外,檔案小,音質媲美一般cd....等,基本上都是優點,以致於在網路上交流很廣。
我認為mp3的"惡名"絕大部分是片商所編造出來的,許多片商總是以利益取勝,從沒有顧忌消費者的心情,甚至還有"買排行榜"的傳聞,所以才會為了利益,不斷的反對mp3的流行。事實上,在消費者的眼中,真正喜歡的唱片,才會有"收藏"的價值,一張350元的cd,如果不喜歡,何必花錢買呢?去網路上下載來試聽不就好了嗎?
我認為,英國搖滾樂團「Radiohead」做了一個很好的示範,了解消費者,他們是真正的音樂人,淨化歌迷的心大於利益走向,當然,歌迷們會用"市場"上的價格來購買予以支持!!
另外,看完了成大同學的犧牲, 我認為取締mp3的手法太偏激了,事實上,不只是成大,相信其他學生族群也是,電腦裡面塞滿了mp3。當然,絕對不是想冒犯音樂製作人的的心血結晶,而是想要感受眾歌手的才華,或是,裝置在能夠隨身攜帶的機器內 ,隨時隨地的聆聽自己收藏的音樂!!
2008年10月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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