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5日 星期三

96360351 陳庭輝

MP3全名為MPEG(Movie Picture Experts Group) 1 Layer 3,屬MPEG-1的層級,
其原發展的目標是為了降低資訊媒體傳輸所消耗的負載量,
並且保持相同的媒體品質隨著科技的進步,器物也會有所改變,
並牽涉制度和價值觀...!!!!!

MP3就是科技下的一個產物,它使用起來比傳統CD方便很多,
應用燒錄技術就可以聽歌,所以便逐漸取代傳統CD,
這也讓唱片業者大失血,
盜版+MP3變成了唱片業者的夢魘
當然,這時候可以阻止這個風潮的就是法律,
可惜台灣立法雖嚴,
但執法寬鬆,政府對於MP3的猖獗坐視不管,
也讓黃立行的報應出現,
被禁播竟然還能流出來,可見政府的無能,
這時候藝人和唱片業者只能加強宣導支持正版
網路上的MP3下載點只要合法即可,就像正版CD一樣,
可以叫正版MP3, 其他非法的下載點就像盜版CD一樣,
可以叫盜版MP3, 藝人代言MP3的目的是呼籲大家支持正版MP3,
MP3的價格也不低, 至少也要千元以上,
所以也許會有人選擇買幾百元的CD
會代言MP3的藝人大部分都是有一群死忠歌迷的藝人吧,
他們大部分都會買正版CD,所以唱片業者也就不怕虧本囉
沒辦法誰叫現在MP3盜版那麼的猖獗...
就連本人有時候也會不小心掉入了犯罪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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