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4日 星期三

week 16



看完這本書不禁讓人深思比爾˙蓋茲所怒斥的「硬體應該付錢,
但軟體卻被拿來共享。誰在乎研發的人是否得到報酬?」和「這種侵
犯版權行為的結果是阻礙優良軟體寫作。」這些想法是否正確,對於
我們這些未來可能成為軟體開發者的人來說,我很贊成他的想法,畢
竟我們也只是為了求生存,但對於軟體發展和使用者來說,我卻極不
贊同他的意見,因此我想這個論題永遠不會有結論。

但這更顯的托瓦玆的偉大,他首開先例做了一件對軟體發展影響
極為深遠的事情,就是開放原始碼,因為開放原始碼使得世界各地有
能力的人能從原始碼發現問題並不斷的更新修正軟體,使之更加的完
善,可以想像那是多麼令人嚮往的一段歲月,那段時期堪比中國古代
的三國時期,能人輩出,每個人都能依自己的能力貢獻自己的心力,
不求回報而只為了使軟體更加的完善,也因開放原始碼運動使的其他
公司感受到威脅,不得不做出讓步,昇陽在2000年1月26日發表
Solaris 8版作業系統當天即宣布「8個或8個以下處理器的系統終端
使用者,昇陽不再索取使用執行期間軟體授權費」。不僅如此,「為
培養創意及廣為普及,昇陽提供自由讀取原始碼」,這就是個很好的
例子,但若不是有了Linux,他們絕不可能這麼做。

在書中他們總是以駭客自稱自己,這似乎跟我們現在對於駭客的
定義不太一樣,李維描述駭客(Hacker)的典型生活是:熱情鑽研寫
碼、晝夜不休、不理會時間之類煩人的瑣事、疲憊戰勝靈感時便席地
而臥,「樂趣」是這段堪稱駭客黃金時代的主要指導原則,他們把駭
客精神界定為「快活靈巧」;而現今我們所認為的駭客(Crack)卻是喜
歡搞破壞,利用自己的技術去竊取機密求得利益的一些不法份子,駭
客一詞似乎早就被現今的人們曲解了。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1&ShowDate=20081224&IssueID=20081224&art_id=31256216&NewsType=1&SubSec=66
這是最近這幾天報導的一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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