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
2008hw_11
這次的數位雜誌封面標題是Apple VS. Google終極爭霸,是說明有關於手機的事情,看完這次雜誌有比較瞭解了G-phone。 Google的G-Phone,最主要為結合google搜尋,讓手機也具備微軟電腦實力,再加上Google強大的免費開放平台,其性能不亞於apple的iPhone,而接下來介紹網拍, 網路商店早已在現代變成一種趨勢,平常不喜歡出門的宅男宅女,只要上網就可以搜尋所想要的東西,並且網路商店不需要龐大的開店基金或資產才能開店,也就是人人都可以開店,所以有商業頭腦外加有時間跟興趣的人, 網拍可以說是用來拓展事業的很好的一個工具,相對的網拍跟外面商家所賣的東西都會比較便宜,雜誌中有提到所謂的" 關鍵三力 " 也就是:產品吸睛力、虛實整合力 與 運用社群力,利用這些加上主題性培養出來的固定消費族群,雜誌有說:低收入族群中的女性消費者也有一萬一千元的消費,現在來參考實際的經驗分享:『大部分網拍店主都是使用平行輸入的產品少了代理和關稅、進貨等 等的費用...在產品的價格幾乎比代理商賣的產品還便宜...何況是下面的經銷商品質也跟代理所謂的公司貨一樣好...所以常在網拍可以買到很便宜的東西就是這個原因!如果人家到現場買...報上我朋友網拍的帳號...價錢就變成店家本來賣的價錢...但還是會有一些錢給我朋友、至於網路訂的價格是 賣出去後... 我朋友賺差價但是差價有一、兩成是要給店家...這樣等於店家可以靠我朋友的網拍 打廣告...我朋友又可以幫他自己帳號衝評價...又可以籍此因而熟悉一些賣衣服方面的知識(必經自 己是店家和網路買家間的溝通管道)所以我覺得蠻好的... 』但網拍固然便利且好用,有時候靠雙腳去逛街呼吸新鮮空氣,其實也是不錯的,整天都塞在電腦前,這樣其實也失去了許多真正在逛街時才能體會到的樂趣,所以其中的取捨就要交給個人去決定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