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6日 星期三

HW12

這一期的數位時代,一開封就看到大大的標題「Apple vs. Google 終極爭霸」,裡頭寫著兩個堪稱是「手機新生」的科技霸主,在手機市場上競爭。手機從以前單純的談話、照相功能、錄影,到現在的上網,手機市場的方向越來越趨向於多功能,而Apple看準了這個商機,在Google之前推出了iPhone,引發搶購的熱潮,而Google的G-Phone也隨後問世,也頗受好評。


Apple為iPhone使用者成立「應用程式網站」(App Store),和手機應用程式的開發廠商合作,讓使用者可以付費或免費下載遊戲和應用程式,來因應不同使用者的需求。隨著手機成功的獲得消費者的青睞,App Store也為Apple創造出可觀的營收。







G-Phone則使用Android作業系統,開放程式碼,任何廠商甚至使用者,都可以不受拘束,自由的在手機上開發各種功能和應用程式,而不必經過Google的授權。除了開放原始碼,G-Phone還提供了很多功能,像是網路瀏覽器、搜尋引擎、Gmail,還有YouTube,使得G-Phone就像一台迷你型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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