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3日 星期四

Week 8: 期中讀書心得報告


我所看的書是"翻動世界的Google"
裡面有一篇是在介紹關鍵字的

我們常常在搜尋引擎打關鍵字來搜尋文章
當我們打下第一個字的時候
通常下面就會跳出一堆有可能的關鍵字
Google他們就是把這關鍵字當作物品
買進或是賣出給廣告主

像是一些常用的關鍵字(ex 衣服)
可能會收取一些錢
而另一種高利潤的關鍵字(ex 投資)
就會收取更高的價錢

這些錢都是在廣告主願意支付的範圍內
原因是因為當你搜尋這些關鍵字
會跳出一些相關廣告
以達到宣傳的目的

我覺得這種方式很好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不過這樣比喻好像有點怪怪的...
我的意思是
對兩方面都有幫助
雖然說先損失了一點錢
但是之後所帶來的利益是很高的

搜尋關鍵字其實並不是Google自己的發明
真正的關鍵字搜尋是Overture這家公司
不過大部分使用者好像比較偏向Google的系統
Overture也被Yahoo併購了
就這樣從此銷聲匿跡
大部分的人應該也不會去查到底是誰發明的吧...

那麼廣告順序又是怎麼排的?
Google是藉由企業願意付的價格跟使用者點閱率這兩個標準
來排序所呈現的廣告的
所以
就算你所付的錢比別人多
沒人點閱的話
Google一樣會把廣告移到不顯眼的地方...

裡面我覺得說的最有道理的一句話

如果使用者不能在搜尋結果的前三頁找到你的網站
那麼你就等於
在樹林中豎立著一塊廣告招牌
沒有人看的見

看到這句話我的心中有著莫名的鼓動
每次我們在搜尋一些東西
常常只要搜尋前兩頁就差不多了
越到後面根本就越牛頭不對馬嘴
甚至一些有的沒的OOXX的出來了...
所以我覺得
有好的搜尋系統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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